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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支持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
  巴彦淖尔共青团 gqt.bynr.gov.cn 2012-09-25
 

 

  共青团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支持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

  O0年六月

  

  

  甲 方:共青团巴彦淖尔市委员会

  地 址:巴彦淖尔市市委、政府大楼9

  负责人: 菅江左         单位盖章:

  邮 编:015000

  经办部门:青工农牧部

  经办部门负责人:吴永梅

  乙 方: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

  地 址:

  负责人:金海           单位盖章:

  邮 编: 015000

  经办部门:小企业经营中心、个人贷款中心

  经办部门负责人:王伟 鲁建英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共青团巴彦淖尔市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决定加强合作,积极应对当前城乡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就业,推动中小企业及青年创业就业发展。

  一、总则

  (一)合作背景

  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竭诚服务青年,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始终是共青团的重要任务。中国建设银行是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面向城乡、拓展县域市场是其重要市场定位和社会责任。双方具有相同的服务群体——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共同肩负着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创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在加快社会主义城乡建设,推进城乡改革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就业创业面临困难的形势下,甲乙双方加强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作原则

  1.坚持公平、诚实、信任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 坚持互惠互利原则,通过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乙方为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创业提供融资服务。

  3.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甲乙双方合作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合作。

  4.坚持稳妥推进原则。甲乙双方应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科学规划,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

  (三)合作目标

  1.通过甲乙双方的合作,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创业融资难问题,引导和帮助城乡青年就地创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城乡建设贡献力量。

  2.通过甲乙双方的合作,探索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创业贷款期限结构、利率定价、担保方式、风险补偿等有效模式,形成扶持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创业的长效机制。

  二、合作内容

  (一)乙方通过中小企业贷款和个人助业贷款支持城乡青年创业

  乙方对贷款对象、行业的准入,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担保方式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中国建设银行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建设银行一般授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2010年小企业信贷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个人助业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1.贷款要素

  1)贷款对象:A、公司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企业经营者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的城乡中小企业。B、个人类: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的经营者、合伙人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董事等;借款人必须为企业的绝对控股人(控股比例不低于50%)或相对控股人(控股比例最高且不低于30%)。在建设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贷款额度:小企业客户授信额度一般不超过根据小企业客户信用评级测定的客户风险限额。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200万元,一般不超过6000万元。个人助业贷款单户贷款额度最低为10万元,最高为200万元。

  3)贷款期限:小企业客户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以1年以内为主,最长不超过3;固定资产贷款、动产质押和贸易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按照建设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助业贷款客户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生产经营周期、年龄等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有效期限,贷款期限25年。

  4)贷款利率: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贷款利率应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实行上浮。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担保方式以及综合贡献度实行差别化的风险定价。

  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为建设银行个人高端客户的,在未来对我行贡献较大,或者能为我行带来其他关联效益,可对贷款利率实行优惠。

  5)贷款担保方式: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以抵(质)押为主,具体业务中应视客户、产品的风险程度的不同,设定相应的风险缓释措施。保证人为大中型企业客户的,其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保证人为小企业客户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且保证人评级不低于借款人评级。保证人担保贷款余额应控制在经测算的保证限额之内。个人助业贷款借款人必须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一项或多项有效担保,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等。其中保证担保只能作为抵押、质押担保的补充担保,个人助业贷款不接受纯保证担保。

  2.操作流程

  1)客户遴选与信息收集

  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广泛的人员、项目入口机制,通过共建县域合作平台,向广大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宣传建设银行中小企业、个人助业贷款贷款政策、申请方式、准入条件等信息。甲方发挥县、乡、村组织网络优势,广泛收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青年的项目融资需求,建立城乡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青年创业人才和项目信息库。甲方县级组织对收集到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青年创业项目进行初审,定期向乙方县域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和成熟项目。

  2)调查与申报

  乙方收到贷款申请人名单和推荐项目后,展开贷前调查,就贷款申请人的基本信用状况、项目可操作性、融资需求量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其偿债能力和盈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甲方县、乡、村组织配合做好相关信息支持工作。自贷款申请资料完备之日后,尽快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自治区分行。

  3)贷后管理

  ——乙方依据本系统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负责对贷款的用途调查、风险预警、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

  ——甲方负责指导县级组织规范运作,协助乙方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甲方县级组织应明确专人对借款人的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定期与乙方交换相关信息,遇有可能影响乙方信贷资金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在贷款到期时,甲方县级组织协助乙方做好清收贷款工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改善信用环境、电子银行业务使用环境、和用卡环境

   1.乙方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监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中小企业信用公信力,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金融信用惩戒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努力扩大转账电话、ATMPOS、自助服务终端等电子机具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的服务范围,不断丰富服务渠道。

  2.甲方发挥组织渠道优势,积极宣传和推广建行产品和服务,协助乙方做好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创业青年的建行产品营销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和城乡创业青年正确使用建行产品,特别是通过POSATM、转账电话、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和使用建行龙卡享受建行服务。

  (三)加强对外协调,争取外部政策支持

  1.甲乙双方各级组织(机构)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银行监管等部门支持,对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贴息扶持、税费优惠等支持。

  2.甲乙双方应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贷款和城乡青年创业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努力建立团组织协调推动,政府、银行、保险、中小企业和城乡创业青年共同分担风险的工作体系。

  3.甲方应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推动成立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对中小企业贷款和城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进行担保、贴息或进行奖励。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1.甲乙双方依托组织及网络优势,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和城乡青年创业示范样本,为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创业提供学习、借鉴、实践的阵地。并大力宣传建设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个人助业贷款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和信用卡业务等。

  2.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甲方各级组织通过组建促进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创业专家服务团,为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创业提供产业链接、信息引导、技术指导、经验传授等辅导和服务;发挥私营企业协会、杰出青年农民联谊会、农村青年乡镇(民营)企业家协会、农村青年经纪人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搭建交流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和城乡青年开展创业的信息、经验交流。

  3.甲乙双方各级组织(机构)共同负责组织对借款人开展金融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甲方负责组织培训人员,乙方负责提供师资。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合作

  1.甲乙双方联合成立中小企业贷款和城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合作项目的总体策划、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甲方青工农牧部、乙方小企业经营中心和个人贷款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2.甲乙双方负责分别指导和推动各自旗县级区组织(机构)实施合作项目,并通过政策支持、考核评价、人员培训、表彰奖励等措施对各自旗县区组织(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管理。

  3.甲方各旗县区级组织和乙方各旗县区级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联合工作组,负责合作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实施。要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及合作项目发展的重大问题,通报和交流合作项目开发、进度、管理等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

  1.甲乙双方根据各旗县区经济发展水平、生产经营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落实合作协议,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和创新城镇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有效模式。

  2.甲方旗县区级组织,乙方旗县区级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商谈具体合作细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合作计划,并报双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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